宜兴追债公司分享《调解被告协助原告将案涉房屋产权办理至原告名下,完美解决。》
宜兴追债公司调解被告协助原告将案涉房屋产权办理至原告名下,相关办理费用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,完美解决
案情介绍
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。案外人赵某某于2000年购置被告名下房屋并实际居住,但未办理产权登记。2015年赵某某病逝后,其继承人(原告)因被告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,始终未配合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,完成产权过户,遂诉至法院请求确权。请求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。
温情司法
办案法官张奇在查看案件卷宗时,发现被告已是107岁的老人。在送达过程中,法官在与老人通话时以极其耐心细致亲和的语气,询问老人以各种方式接收传票及到庭参与诉讼的可能性,在确认老人无法接收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、子女在外地无法代理其参与诉讼,自己因为年纪大更无法到庭后,法官最终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。
上门调解
第二天早晨下着细雨,法官们细心地准备了鞋套,尽量避免对老人的生活造成影响。“老人家,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,咱们一起研究解决方案,不用担心。”一场充满温情与关怀的调解就此展开。在法官耐心调解下,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被告协助原告将案涉房屋产权办理至原告名下,相关办理费用。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,张奇法官团队将法理与情理融入每一处办案细节,让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力量,更触摸到了司法的温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