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别人欠你钱你去要钱是很正常的事情,但是有些人要钱的方式有问题,导致钱没要回来自己还吃了官司,这个就有点过分了,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,答案是“暴力讨债”宜兴富鑫收债公司提醒大家讨债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,切莫方法过激,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个案例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今年6月24日上午,宜兴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庭审过程中,4人不断辩称本人是来追债,并不是抢劫。但在公诉机关和法官的质问下,他们均无法提供债主的信息和债条。公诉人錶示,4人挟持韩某后,并未嚮她核实债务信息,而是直接暴力争夺钱物。拿到钱后立刻停止分脏、拿银行卡经过黄金饰品店消费套现后分脏……种种蹟象标明,4人的行爲并不是讨债行爲。
近日,宜兴法院对此案停止宣判。法院以为,顾某、赵某以非法佔有为目的,运用暴力、胁迫手腕劫取他人财物,数额宏大,已构成抢劫罪,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,剥夺政治权益二年,并处分金人民叁万元;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,剥夺政治权益一年,并处分金人民叁万元。
债主向欠债人追债,原本是合情合理的,但为了尽快拿到欠款,有些人却偏偏走“捷径”,结果得失相当。外省男子顾某为尽快从欠债人赵某手上拿回欠款,竟与赵某结伙到南宁施行抢劫。近日,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停止宣判,顾某和赵某均犯抢劫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、十一年七个月。
顾某和赵某原本是老乡,之前,赵某曾向顾某借过2万余元,但到了商定的还款日期,赵某却称,本人无钱归还,不过在宜兴有人欠本人数十万元,假如顾某愿意和本人一同去催款,拿到的钱能够用来抵债。顾某听后欣然同意。
宜兴收债公司经过数天的跟踪、踩点,住宜兴一小区的传销人员韩某成为4人的目的。去年2月8日,顾某等人将单独下楼的韩某挟持上车,在车上对其停止捆绑和殴打,不仅抢走韩某的手机、金戒指,还逼迫韩某说出银行卡密码,并请求她向亲友借钱。此外,4人还用从韩某身上拿到的钥匙,到她家寻觅值钱的物品。得到银行卡密码后,李某到银行取现金2万元,并到黄金饰品店刷卡消费12万余元,再转手卖掉套现。次日晚8时许,4人放走韩某后,找了一处咖啡厅分脏。取得自在的韩某立刻到公安机关报案。不久,顾某、赵某、王某均被抓获归案,李某也在傢人的劝说下向公安机关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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